博士后单位公派出国(境)申请流程
一、因公短期出国(三个月以内)
出访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按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办理流程及办法办理,具体办理部门为学校国际交流处,资料下载地址:http://oia.hust.edu.cn/info/1046/2047.htm
二、因公长期出国(三个月以上)申请流程
1.博士后提出因公长期出国申请。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一份;
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长期公派出国备案表》一份;
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长期公派出国(境)协议书》一式四份(均为原件);
4)出访交流邀请函一份。
2.申请经合作导师签署意见、基层党组织审查、招收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学校博管办审批。
3.学校博管办审批。博管办审批通过后,博士后到博管办完成《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长期公派出国(境)协议书》签订,办理出国薪酬变更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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