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退站申请流程
因各类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后期间科研工作任务的,需办理退站手续。退站流程如下:
一、正常退站流程
1.博士后提出退站申请。博士后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一式两份),提供新工作单位《接收函》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证明。
2.合作导师明确薪酬停发时间并签署意见,经招收单位确定薪酬停发时间且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博管办。
3.学校博管办审批。博管办审批通过后,退站人员到学校博管办领取《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电子版。
4.退站人员办理网上退站手续。退站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将盖章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及《接收函》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证明扫描版上传至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续转户口者,还需按系统要求,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退站人员确认后提交申请。经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校博管办审核后上报湖北省博管办审批。
5.退站人员办理离校手续。湖北省博管办审批通过后,退站人员按照要求办理离校相关手续。学校将停止其使用在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停止其享受在校期间的一切福利待遇(含薪酬、公积金、社会保险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6.学校博管办完成退站人员档案转寄手续。
二、非正常退站流程
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须作退站处理博士后人员,如博士后本人失联或不愿正常办理退站手续的,其退站流程为:
1.学院发布退站人员公告,终止其工作和聘任合同;
2.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一式两份),明确薪酬停发时间并签署意见后,经招收单位确定薪酬停发时间且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博管办。
3.学校博管办审批。博管办审批通过后,通知博士后招收单位到学校博管办领取《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电子版;
4.流动站招收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博士后进出站”窗口,进入页面后点击上方“进出站业务”菜单,在“进出站业务”窗口页面左侧点击“退站录入”,按系统提示填写退站人员相关信息,上传盖章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确认后提交申请。经学校博管办网上审批后,报湖北省博管办审批。
5.学校终止其校内人员身份。湖北省审批通过后,学校将停止其使用在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停止其享受在校期间的一切福利待遇(含薪酬、公积金、公费医疗、社会保险及子女入学入托等),停止其校园卡、校园邮箱等资源使用。学校博管办将其档案转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户口按照有关规定迁移至其进站前常住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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