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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流程

点击次数: 次  更新时间:2021-03-10

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流程


聘期届满前3个月,博士后需按照流程参加聘期综合考核。通过聘期综合考核者,按以下流程办理延期:

1.博士后提出延期申请。博士后按照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聘期综合考核表》(一份,旧资助标准的可不提供)

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一份);

3)《聘用合同续签书》(一式四份,均为原件);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一览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博管办邮箱:postdoc@hust.edu.cn);

5)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首页、项目批件或证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或含排名的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材料等)(一套)。

2.合作导师签署意见,明确延期期限、薪酬资助额度及延期期间工作目标任务;

3.招收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延期期限、薪酬资助额度及延期期间工作目标任务,签署意见后报博管办;

4.博管办审批。审批通过者,在博管办完成《聘用合同续签书》签订。

5.博士后凭《聘用合同续签书》办理延期期间薪酬。


     延期博士后校园卡自助办理:

    办理延期的博士后在领取学校博管办已盖章的延期合同后(一式三份),可直接拿校园卡到人工窗口或者自助设备校正有效期即可,无需再前往学校博管办开具校园卡延期申请。

    自助设备校正方法:

    校园卡自助设备放卡→综合业务→有效期延期

    联系方式:

    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16、17、19号窗口,电话:87540966,87541868转8016,87541868转8017;
    东校区:工程实训中心A座203,电话:87793043;
    同济校区:同济医学院师生服务中心3号窗口,电话:83693512。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三楼522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57406  传真:027-87542527  E-mail:postdoc@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