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博士后进站及入职流程与业务办理指南
科研博士后进站入职流程
进站办理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进站申请
申请人联系意向合作导师,合作导师初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表》,向招收单位提交进站申请。
二、招收单位确定拟聘人选
1.确定考核人选。招收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规范、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年龄、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2.招收单位组织考核。招收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对有效申请人形成综合考核意见,招收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形成申请人的拟聘意见,完成《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表》相关内容填写。
3.申请人网上开始进站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至招收单位。招收单位考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注册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在线生成并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此时请勿网上提交)。按照以下列表准备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招收单位: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两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两份(若无人事劳动关系身份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档案存放地处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表》一份(含《聘期目标任务书》五份、近五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及收录证明一份);
(4)《博士后薪酬出资证明》三份;
(5)《合作导师高额资助说明》两份(导师出资大于10万元者提供);
(6)《离职证明》一份(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提供);
(7)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
(8)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暂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9)《入职体检表》一份(近三个月内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体检)。
三、招收单位进站报批
招收单位收到申请人纸质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无误后,每月14日(含)前,招收单位须在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博士后线上审批业务”中进行进站报批,并提交博管办审批。
四、学校博管办审批
学校博管办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报招收单位,并通知学院提交相关纸质进站申报材料到校博管办签字、盖章。
外籍人员进站获批后,联系招收单位领取并签订一份《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凭此合同联系设站单位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来华工作许可证》办妥好,凭该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至招收单位领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扫描件,启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申请流程。
五、招收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博管办
进站审批通过后,招收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两份、《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表》一份至博管办盖章。收到学校博管办盖章材料和转档函后,扫描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并通知申请者启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通知科研博士后申请者办理调档手续,并将所有进站申请材料建档保管。
六、申请人网上申报进站,办理档案转移
(一)申请人收到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2)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需同时上传正、反面扫描件);
(3) 博士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位者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明》);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者提供);
(5)《离职证明》(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提供)。
(二)申请人收到院系调档通知后,对于人事档案不在本校的申报人员,申请人尽快前往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调档手续,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等正规渠道转递,严禁个人携带(博管办一律不接受个人携带的人事档案);对于人事档案在本校的申报人员,到学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办理校内档案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将人事档案室已盖章的《校内档案转移函》回执联报到时交工作院系。
省博管办网上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通过预留手机短信获取“全国博管会编号”,准备入职报到事宜。
入职办理说明
一、博士后入职报到前准备
博士后按以下列表准备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入职报到手续须由博士后本人办理,不可由他人代办。
1.需准备提交的纸质材料:
1)《进站备案证明》两份(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中生成打印,院系无需盖章,后续交博管办);
2)本人武汉市内开户的中国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后续交财务处);
4)其他设站单位的出站人员提供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
5)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份(后续交院系)。
6)《校内档案转移函》回执联(仅限人事档案在本校的申报人员,后续交院系归档)
2.需查验的原件:
1)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3)结婚证(已婚者提供);
4)子女出生证(有子女者提供)
二、博士后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
每月23日(节假日顺延)至月底,已完成进站审批且完成档案转寄的博士后,携带需准备提交的纸质材料及需查验的原件到院系办理报到。院系核验证件无误后,发放合同一式四份、《聘期目标任务书》一式四份(粘贴在合同附页处)、《博士后薪酬发放表》(导师和学院资助部分)一份,指导填写并完成院系签订。
三、博士后到学校博管办办理入职
博士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博管办办理入职手续。
1.《进站备案证明》两份(院系无需盖章);
2.《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一式四份,院系已签字盖章);
3.《博士后薪酬发放表》(导师和学院资助部分,院系已签字盖章)。
注:如每月26日前完成合同签订,次月可顺利起薪,薪酬发放起算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博士后在博管办领取以下材料,前往各部门或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1.校内人事编号;
2.《博士后入职通知书》一份;
3.《进站备案证明》两份(交院系归档);
4.《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一式三份(院系、导师、本人各一份);
5.《博士后薪酬发放表》(导师和学院资助部)。
四、博士后前往各相关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招收单位
1.携下列材料,前往招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1)《博士后入职通知书》;
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院系留存1份,合作导师留存1份)。
2.中共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1)省内党员:需事先确认招收单位党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名称(如“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学院党委”)后,联系原党组织所在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转接,后由招收单位的组织干事老师在系统中进行接收确认;
2)省外党员: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为招收单位。
财务处
1.办理事项:
1)起薪办理:办理工资卡注册、登记;
2)公积金办理:若原已在武汉市内/市外开设公积金账户,需前往学校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接收函》,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2.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武汉市内开户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学校财务处薪酬科(202室),027-87559789;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以上起薪手续。发放薪酬的起始月份以合同开始日期为准。
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
1.办理事项:校园卡办理
2.办理方式:
收到办卡短信通知后,博士后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申领校园卡,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1)人工办理。工作时间可在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16、17、19号窗口,以及同济医学院师生服务中心3号窗口,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办理教工卡。
2)自助一体机办理。身份证件为二代身份证的博士后,每天6:00——23:00,可在校园卡自助一体机上自助申领首张校园卡。申领方式:将身份证放置在自助一体机读卡区,点击“校园卡自助服务”“综合业务”“自助领卡”,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为字母X的,密码为X的前6位。自助一体机位置: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同济医学院师生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
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17号窗口,027-87541868-8016/8017;
同济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027-83693512。
网上办理上网账号及邮箱
1)上网账号:办理校园卡后,使用校内IP登录http://myself.hust.edu.cn,点击“密码找回”来设置新密码,用户名为校内人事编号。
2)邮箱:办理校园卡后1-3天内自动生成(校内人事编号@hust.edu.cn),可由智慧华中大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若网上办理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或前往以下地点人工办理:
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4号窗口,027-87541868-8024;
同济校区师生服务中心4号窗口,027-83692655,027-83693887。
保卫处
1.办理事项:户口迁入手续。
具体见学校博士后官网-下载专区-新进博士后入户材料。
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6号窗口,027-87542124;
同济校区师生服务中心7号窗口,027-83692931。
校医院
1.办理事项:确认公费医疗信息。
2.所需材料及要求:《博士后入职通知书》。
主校区医院门诊三楼公费医疗办公室,027-87544452-8005;
同济校区医院一楼门诊大厅2号房公费医疗办公室,027-83692454。
附属幼儿园或小学
1.办理事项:确认子女入园/入学信息。
主校区附属幼儿园:027-87559045,附属小学:027-87540332;
同济校区附属幼儿园:027-83692423,附属小学:027-83692909。
校工会
1.办理事项:校工会入会手续。
2.所需材料及要求:《博士后入职通知书》;《工会会员申请登记表》(院系先完成签字盖章)。
主校区校工会203室,027-87543567。
入职手续办结后,请将入职通知书扫描件以“姓名+工作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postdoc@hust.edu.cn
五、院系博士后档案保管
博士后在院系完成入职报到后,院系应及时将博士后所有进站申报材料一人一档建档,并妥善保管。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三楼522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57406 传真:027-87542527 E-mail:postdoc@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