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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 工作站联合招收

点击次数: 次  更新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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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提交进站申请

申请人联系意向工作站(含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同时联系流动站合作单位合作导师,经双方初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向工作站提交进站申请。

二、工作站确定拟聘人选

1.工作站考核。工作站组织相关专家(含流动站合作导师)考核,通过后在《华中科技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上相关位置签字盖章。

2.签订《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协议》。

3.申请人网上开始进站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至工作站。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网上注册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在线生成并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此时请勿网上提交)。按照以下列表准备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流动站招收单位: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两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两份(若无人事劳动关系身份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档案存放地处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华中科技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两份(近五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4)《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协议》五份(均为原件);

(5)《离职证明》两份(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提供);

6)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两份;

7)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两份暂无博士学历学位证者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批文(仅流动站与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人员提供)

4.流动站招收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博管办。流动站招收单位收到申请人纸质材料后,对上述申请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须每月14日(含)前将上述材料和《博士后进站申报材料审核清单》报学校博管办,逾期博管办不予受理


三、学校博管办审批

学校博管办审批通过后,将校博管办签字、盖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邮件反馈给申请人。

外籍人员进站获批后,签订一份《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协议》凭协议联系工作站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来华工作许可证》办妥好,凭该证件原件和复印领取学校博管办签字、盖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启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申请流程。


四、网上申报

1.申请人收到学校博管办签字、盖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流动站与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需在网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栏处,同时上传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批文扫描件);

2)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身份证需正、反面);

3)博士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位者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明》);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者提供;

5)《离职证明》(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提供)。

2.工作站网上审批提交至流动站招收单位,流动站招收单位网上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博管办。

3.学校博管办网上审核后提交至省博管办。

五、省博管办审批

省博管办网上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通过预留手机短信获取全国博士后进站编号,学校博管办将一下材料返回工作站。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一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一份;

3)《华中科技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份

4)《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协议》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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