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71批面上和15批特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1批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含第4批站前和第15批站中)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71批面上资助
1.申请条件
i. 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ii. 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iii.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
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iv.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学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学校博管办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
4.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博管办。
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i.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ii. 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2021年12月1日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iii. 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iv. 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见《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v.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vi. 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
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vii. 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viii.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院系。
(4)申请材料的审核
2.特别资助(站中)
i.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1年12月1日前进站)。
ii.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iii.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iv.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v.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vi.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vii.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学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学校博管办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申请截止时间
第7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网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第15批特别资助(站中)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请各位博士后注意时间节点!
温馨提示:寒假前将举行博士后基金申请交流指导,请大家留意学校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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