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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离校流程

点击次数: 次  更新时间:2021-03-10

博士后离校流程

一、工作单位领取离校通知书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离校通知书》,前往学院办公室、设备处、图书馆、财务处、博士后公寓、保卫处校医院、附属幼儿园或小学等单位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盖公章。(各单位/部门具体办事流程、联系方式请见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离校通知书》模板),各项办理完成后将通知书交还给学校博管办

上述部门手续办理不分先后根据个人需求逐一办理

、到各单位办理手续

工作院系

1、办理事项:设备、物品清理审核、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学院离校手续

2、办理地点:博士后所在工作院系

 

设备处:

1、办理事项:清理借用仪器先请工作院系设备管理员审核签字,再到设备处办理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9室   电话:027-87540224

 

财务处:

1、办理事项:清理借支手续、各类经费清算

2、所需材料及要求:校园一卡通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财务处薪酬科(202室 电话:027-87543568

 

 

科发院:

1、办理事项:办理科研项目交接手续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三楼一楼120综合办公 电话:027-87543137

 

保密办:(非涉密人员无需办理)

1、办理事项:涉密人员办理脱密手续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三楼五楼516  电话:027-87558383

 党组织关系转移:(不是党员无需办理)

1、办理事项:所在院系办理党组织关系迁出

2、所需材料及要求:凭离校通知单,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薪酬福利科:

1、办理事项:办理工资转移单(留校、待业、退站无需办理)

2、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三楼523  电话:027-87542627

 

保卫处:(进站时未迁户口无需办理)

1、办理事项:办理户口迁移 、车辆管理相关手续

2、所需材料及要求:

武汉市内凭工作介绍信,武汉市外凭对方单位开具的准迁证到户政科去办理迁户。出站待业者凭博士毕业证到户政室办理回原籍。出站后去北京、上海工作的博士后,按全国博管会的规定和要求,须在出站6个月后在省博管办审批通过后将开具《落户介绍信》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5窗口  电话:027-87542124(主校区);

同济校区医学院师生服务中心7号窗口  电话:027-83692931(同济校区)

 

图书馆:

1、办理事项:归还所借图书杂志

2、所需材料及要求:校园一卡通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图书馆老馆流通部   电话:027-87542130

同济校区图书馆  电话:027-83692501

博士后公寓:(未入住无需办理)

1、办理事项:退租博士公寓

经公寓管理员审验后,结算住房费退房,并由公寓管理员签字后盖公章。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湖北省博士后公寓  电话:027-87794575

同济校区    电话:027-83692416

校医院:

1、办理事项:清缴医疗费、缴还医疗本

2、所需材料及要求:公费医疗本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校医院门诊三楼公费医疗办公室 027-87544452-8005

同济校区校医院1楼大厅公费医疗办公室 027-83692454

 

 

附属幼儿园或小学:(小孩未入学无需办理)

1、办理事项:办理子女离校(园)手续

2、所需材料及要求:幼儿园离园需要带门禁卡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附属幼儿园:027-87559045  附小:027-87540332

同济校区附属幼儿园:027-83692423 附小:027-83692909

 

三、学校博管办完成离职手续

以上各个单位手续办理完成后,携《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离校通知书》到学校博管办完成离职手续,领取《工作介绍信》和《公积金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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