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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邀您申报2023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点击次数: 次  更新时间:2023-02-10

华中科技大学邀您申报2023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一、“博新计划”介绍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人才计划。该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国家资助期为2年。设站单位根据资助人选在站期间科研工作业绩,按一定标准或比例给予资助。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9111日(含)以后出生。

4.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 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7.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3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1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8. 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 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三、学校待遇

1.在国家资助标准基础上,资助期内学校另提供每人10万元/年的薪酬资助。鼓励院系和导师资助,上不封顶

2.与学校教职工同等享受子女入学、公费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3.租住博士后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500/月;

4.享受学校各类成果奖励、一次性奖励等;

5.在站期间表现优异者,出站后可竞聘学校教职岗位。

四、申报时间安排

215日至315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315日申报截止;

316日至22日,学校网上审核;

3月下旬,全国博管办开展通讯评审;

5月中上旬,全国博管办组织会议评审;

5月下旬,全国博管办公布获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不需向学校递交纸质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如通过专家通讯评审,需提交答辩材料供会议评审使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务必于31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六、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三楼522

人:郭磊

联系方式:027-87557406

邮箱地址:postdoc@hust.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具体通知为准。网站如下: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html?infoid=105a105d-4cb8-4a07-9707-e3365b8aef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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